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阀门制造许可证如何办理增项(升级)评审?
阀门制造许可证如何办理增项(升级)评审?
1.增项(升级)的制造单位,其申请、受理、评审、审核、发证程序与取证相同。
2.增项(升级)产品需进行型式试验的,评审之前由型式试验机构进行产品型式试验。
3.增项评审前,制造单位应将下列资料提交至评审机构:
①经受理的申请书;
②覆盖增项产品的质量体系文件;
③企业概况说明;
④压力管道元件产品样本或者产品简介;
⑤增项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(需要时)。
4.
增项评审根据增项产品特点,评审制造条件是否满足增项产品的要求;质量体系文件是否覆盖增项产品;审查补充的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,检查实施情况等;增项产品质量是否合格;采用核对制造条件、审查质量体系文件,检查产品质量等方法。
5.增项评审的结论及处置
①评审机构在评审后对评审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出具评审报告,报送受理机构。
②评审(或经整改后)符合《许可规则》要求的,评审机构报送审批机关审核、发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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