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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证,紧急切断阀生产资质办理条件
1、人员
紧急切断阀制造单位人员条件应当满足基本要求,员工总数不少于40人,其他人员条件与要求同表F-1中A级。
2、设计能力与生产设备
制造单位设计能力与生产设备应当满足基本要求。
2.1设计能力
制造单位应当设置设计开发部门,配备设计人员不少于5人。设计人员应当掌握所制造产品的标准技术要求、产品结构和强度安全性能要求,能够进行紧急切断阀的过流量计算和强度校核等工作,具备产品设计与工艺设计转化能力。
2.2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
制造单位应当具备满足产品要求的焊接、密封面堆焊与加工,阀体、阀座和阀芯的机械加工,装配以及阀门整机性能试验和检验能力;涉及禁油、禁脂阀门的制造单位应当具备脱脂清洗能力。
前款工序涉及无损检测和理化检验的,无损检测和理化检验工作允许外委,其他不得外委。
3、检测仪器与试验装置
制造单位应当具有与许可产品相适应的阀体强度试验、阀门出厂试验、紧急切断功能试验等的检测仪器与试验装置。检验与试验装置要求见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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